危險貨物是怎樣污染車輛的?
危險貨物污染車輛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:
(1)表面污染
危險貨物在發生散包、滲漏或包裝不嚴密的情況下,很容易污染車輛的表面。一般地說,表面污染最易造成,也較容易清除。
(2)滲透污染
一般是指易燃液體、腐蝕性物質及其他液體危險貨物,或易溶解于水的危險物品,它們不僅能夠污染車體的表面,而且經過一定時間后,可滲人木板的內部,特別能滲入車底板的內部。此種污染,比較難以清除,必須用大量的清水或配制一定的藥劑進行較長時間的溶解、消毒和沖刷。
(3)潮解吸收污染
危險物品發生撒漏,如果這些撒漏危險物品吸水性強,就很容易從空氣中吸收水分而發生潮解和溶解,然后又被木板吸收或滲人木紋板隙之內。這種污染的分布面廣,可以遍及車輛的頂板、側板、端板和底板。
(4)熏蒸污染
主要是指氣體危險物品和易于揮發成蒸氣的危險物品。在長時間的運輸過程中,如果這些氣體滲入木板的空隙處,并沾附于木板上面,便可造成氣體的熏蒸污染。
從污染的面積來講,熏蒸污染最為廣泛,它能涉及車體的各個部位。這種污染容易清除,在通風良好的情況下,蒸氣會很快逸散而消除危害。
(5)放射性污染
放射性物質一旦滲人車隙內部,很難清除。由于放射性物質所放出的射線(特別是7射線)的危害,能危及人身和貨物的安全。又因為放射性物質所放出的各種射線是人體肉眼不能直接觀察到的,很難被人察覺,所以危害性就更大了。故凡裝過放射性物質或被放射性物質污染過的車輛,必須徹底清掃、清洗、消毒或使用測量儀器進行細致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