鮮活貨物按其自然屬性分為易腐貨物和活動物兩大類。
不同品類的鮮活貨物有不同的生理特征和理化性質,對運輸環境、生存條件的要求也不盡相同。例如,易腐貨物需要保持適宜的溫度和濕度,才不致腐爛變質;活動物必須滿足其生存的基本條件才不會病殘死亡。為此,鐵路在運輸易腐貨物時,必須采取相應的制冷、保溫、加溫、通風、澆水等措施來調控運輸環境的溫度和濕度,保證貨物的質量;運輸活動物時,則要采用供給飼料、飲用水及換水、增氧等方法來滿足其生存的基本需求,防止活動物掉膘或病殘死亡。所以,只有根據不同品類的鮮活貨物采取不同的特殊措施,才能保證貨物的質量和安全。
易腐貨物在鮮活貨物中占比例最大,按其溫度狀況(熱狀態)的不同,又可分為三類:
1.凍結貨物。是指經過冷凍加工成為凍結狀態的易腐貨物。《鐵路鮮活貨物運輸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鮮規》)規定,凍結貨物的承運溫度(除冰外)應在-lot以下。
2.冷卻貨物。是指經過預冷處理后貨物溫度達到承運溫度范圍之內的易腐貨物。《鮮規》規定,冷卻貨物的承運溫度,除香蕉、菠蘿為11T~15丈外,其他冷卻貨物的承運溫度在0^~7^之間。
3.未冷卻貨物。是指未經過任何冷凍工藝處理,完全處于自然狀態的易腐貨物。如采收后以初始狀態提交運輸的水果、蔬菜等。
按照熱狀態來劃分易腐貨物種類的目的,是為了便于正確確定易腐貨物的運輸條件(如車種、車型的選用,裝載方法的選取,以及運輸方式、控溫范圍、冰鹽比例、途中服務的確定等),合理制定運價,提高綜合經濟效益。
由于鮮活貨物的品類繁多,經由鐵路運輸的新物種、新產品又在不斷出現,鐵路對這些不經常運輸及新出現的貨物,往往多不熟知其性質和適宜的運輸條件;另外,還有一些究其性質按常規并不屬于鮮活貨物的其他貨物,如藥品、血漿、疫苗、罐頭、啤酒、汽水、礦泉水、奶粉及奶制品、香腸、熏制品、腌制品等,托運人更為熟知其性質和運輸上的某些特殊要求,托運人往往也要求按鮮活貨物辦理,其運輸條件應由托運人與承運人另行商定。